樂安鎮(zhèn)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8年來,樂安鎮(zhèn)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以及省、市、縣關于政務信息公開的各項政策規(guī)定,緊緊圍繞鎮(zhèn)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全鎮(zhèn)民眾期盼,加強信息發(fā)布、公開、解讀和回應工作,不斷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取得了一定成果,現將本年度工作總結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況
(一)加強領導,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機制。為使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我鎮(zhèn)著眼于建立政務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使政務公開成為一種自覺的意識和行為。一是加強和完善領導機制。成立了由鎮(zhèn)長任組長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形成了鎮(zhèn)、村聯動的政務公開機制。同時認真學習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其他有關政務信息公開的文件、規(guī)定,并認真研究我鎮(zhèn)政務信息公開有關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項制度。通過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責任、審議、評議、反饋、備案和監(jiān)督等制度,促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三是積極開展工作調研。針對政務信息公開群眾知曉率,在全鎮(zhèn)范圍內進行調查。
(二)規(guī)范內容,提高政務信息質量。一是按照組織健全、制度嚴密、標準統(tǒng)一、運作規(guī)范的要求,對政務信息公開的范圍、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政務信息公開的形式、政務信息公開的制度等作了進一步的明確。二是針對公開項目的不同情況,確定公開時間,做到常規(guī)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三是堅持把群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公開作為政務信息公開的重點,從信息公開和便民服務兩個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務公開的力度。
(三)運用載體,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形式。在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欄這一公開形式的基礎上,按照便利、實用、有效的原則,認真創(chuàng)新政務公開的新載體、新形式,使政務信息公開的形式呈現靈活多樣。一是依托政府網站, 推進網上政務公開。二是建立和推行鎮(zhèn)政府政務信息服務,由鎮(zhèn)、村兩級便民服務中心具體負責。
(四)強化監(jiān)督,確保政務信息公開落到實處。一是強化監(jiān)督檢查。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綜合進行檢查、考核。嚴把公開內容和項目關,既防止該公開的不公開,搞半公開、假公開,又防止不該公開的亂公開。采取多種形式,強化監(jiān)督檢查工作,實行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集中專項檢查相結合。同時,鼓勵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監(jiān)督,積極反映公開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公開工作更加扎實、有序開展。二是推行定期通報制度。鎮(zhèn)人民政府和村(居)委會定期在一定范圍內,通報近期本鎮(zhèn)、本村的重大事項、重大決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資源配置等重大事項都公開進行、規(guī)范運作。我鎮(zhèn)凡是重大決策,都要注意傾聽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實行決策前的社會通報、公示,并在決策后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開。
二、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我鎮(zhèn)在安化政務網、新聞網等網絡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97條。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8年,我鎮(zhèn)沒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我鎮(zhèn)2018年度未發(fā)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五、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個別領導對推行政務信息公開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著怕失權,不愿公開;怕麻煩,不想公開;怕監(jiān)督,不敢公開的思想。二是工作工展落實不夠。工作進展遲緩,公開成效不明顯。三是公開內容不夠規(guī)范,制度不夠完善。四是監(jiān)督機制不健全、監(jiān)督力度不夠。
為此,今后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深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此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時公開、更新。
(二)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規(guī)范。不斷規(guī)范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和政府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制度等。
(三)繼續(xù)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堅持把主動公開作為一項常態(tài)工作,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載體,進一步規(guī)范信息制作、發(fā)布流程。同時,繼續(xù)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復和相關電話咨詢,滿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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